一旦企業陷入困境,可以有兩種選擇:一是
破產(即破產清算,Bankruptcy Liquidation);二是
破產保護(Bankruptcy Protection )。
而陷入財務危機的加密借貸公司 Celsius 選擇了後者,根據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其公司昨日宣佈申請了破產保護,亦有人稱其為破產重組的申請。小編在網上找到一些關於美國《破產法》第 11 章相關資料,希望幫到大家更了解。
第十一章的適用對象是所有自然人與法人,不過多數還是公司企業。第十一章的部分,
企業仍擁有經營權,唯獨需接受法院的監督與管轄。這邊所提到的監督與管轄,主要是說債務人在沒有法院的同意下,不得任意變賣資產、租賃契約的更動或是企業的拓展或縮減等等。
一旦破產法第十一章被應用後,企業主需要在一百二十日內提出一份重組計劃,這份重組計劃的時間最長可延至二十個月不等,然後等候債權人及法庭批准。
重組計畫包含如何處理每項債務,。一般來說, 重組計劃會將索償者分為有抵押債權人 、無抵押優先債權人、一般無抵押債權人 ( Celsius 客戶 ) 及股本證券持有人。
不過,
要留意的是若債務人 ( Celsius ) 的重組計劃不可行或不成功,或若債務人已無法繼續運作或基於其他原因,法庭可以在任何利益有關人士的呈請下,將有關案件改為根據第7章 (直接破產清盤) 處理或駁回案件 ( 即宣告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