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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告終 律師被告同受累 //Lumos(Patreon名稱)首宗案件所 | 香港反黑組🧟‍♀🧟‍♂

612基金告終 律師被告同受累

//Lumos(Patreon名稱)首宗案件所有律師費和保釋金等都由612基金資助,估計金額逾十萬元。當他遇到第二宗案件,再度尋求基金協助,不過今年5月提交單據後,基金遲遲未提供資助,更在8月宣布停運。失去了這一經濟後盾,他只能自己想辦法籌錢應付開支。

基金停運前曾資助他第二宗案件約1.5萬元的律師費與保釋金。但隨着每次報到,警方將控罪增加,原本的四條控罪已增至九條。每次加控,他都要繳付額外的保釋金。基金停運後,他惟有向朋友借錢,現時欠友人近一萬元,亦欠逾萬元律師費,只能計劃把月薪的三分一或一半用作償還費用,收入已難以負擔生活雜費及母親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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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題還未解決,Lumos又迎來第三宗反修例案件。在今年10月,他收到預約拘捕的通知,指他涉及一宗縱火與刑事毁壞案,代表法律費用將進一步增加。與此同時,政府擬改革法律援助制度,被告不能自選律師。這一切亦令他感到十分擔憂,認為與棄用律師無異:「屆時不是認罪就是放棄聘請律師。」

612基金停運,除了被捕人要面對經濟壓力,律師亦受到影響。

2019年開始執業的大律師陳逸軒(化名)初出茅廬便遇上反修例運動,至今承接約30宗相關刑事案件,當中有約五宗案件因基金停運未收回律師費,但他已放棄追討:「612基金都倒閉了,那你還想怎樣?」

現時陳逸軒會視乎被告的經濟情況與能力去決定律師費,若當事人有一定經濟困難,他亦願意收取較低的金額處理案件,不過他坦言完全不收費是無法生存,所以亦較難承接大量免費案件,現時只有數宗上訴案以義助形式,不收任何費用處理。

他指,裁判法院的案件可申請當值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區域法院或以上級別法院亦可申請法律援助。而612基金停運後,最受影響的其實是上訴案件。

陳逸軒憶述,當事人涉縱火案被判囚五至六年,惟法援署拒絕了其申請。他慨嘆,若612基金仍在,申請人可懷著「一往無前」的心態嘗試上訴,但現在就少了一個獨立財政支援。陳逸軒又指,即使他願意收取較低律師費處理案件,但始終聘請律師也並非便宜,視乎案件複雜程度、所聘律師的資歷深淺,費用由五萬至超過十萬不等。而他現時所承接的案件中,當事人選擇上訴與否時也有更多顧慮,會衡量刑期長短與費用才決定「搏唔搏」。//
《大學線》

資訊部註:報導中提及的「首宗案件」實際判刑為監禁四個月,而非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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