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知法犯法】王永平://祈官認為,被告未有利用警員身份犯案,因此不會因警員的身份而被加刑。這個說法有違常理。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是古今中外接受的普世價值。「堅守法治」是所有香港公務員必須秉持的首要原則,而「維護法紀」更是香港警隊公開列明的基本責任。倘若犯罪時只要不表露警員身份,即使是性侵兒童,該名執法人員受到的刑罰可以與一般犯罪市民無異,這絕對不是一個講求法治的香港社會和特區政府可以接受的道理。此外,被告認罪,除了按慣例減刑三分之一外,祈官更額外扣減兩個月,理由是受害兒童因此可以不用出庭作供。這個奇怪的裁決,法院有沒有先例?祈官對此案犯法警員的判刑是否過度寬鬆?// 【全文閱讀】http://bit.ly/3tlkoyn 【王永平・不平則鳴】http://bit.ly/2w8Vo1q -------- 【請即訂閱眾新聞,支持中國組】http://bit.ly/訂閲我們 訂戶回饋禮:・新書《7.1到七一》 ・5張抗爭運動關鍵事件圖解海報 ・兩用帆布袋,以潘源良書法:「寧作飛灰 不作浮塵」為設計 亼 緊貼眾新聞 亼 MeWe:https://mewe.com/p/hkcnews Follow TG:https://t.me/hkcnews Twitter: https://bit.ly/2zykNXc IG:https://bit.ly/37AfYcp YouTube:https://bit.ly/37A1PMI 武漢肺炎本港疫情互動專頁:http://bit.ly/32QKTiu 156 views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