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 04:58:58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疫指发〔2021〕38号
各市(州)、县(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7月27日,省委常委会会议针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就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强化疫情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按照应急响应要求,整合各方力量,做到职责分工清晰、扁平化运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坚持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入境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要求,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
(二)压实行业责任。各行业部门(单位)要落实主管责任,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指导所辖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
(三)压实单位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配备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督促健康异常人员前往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压实个人责任。要引导群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加强家庭室内通风、消毒。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报告社区,配合做好管控措施。
二、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一)实行全闭环管理。对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后,入境人员由各市(州)闭环接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隔离,
http://www.sc.gov.cn/10462/zfwjts/2021/7/28/a34bf3da16d040b2b64ee5d9e2aaa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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