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1 18:35:13
#加拿大移民知识#配偶工签
之前提过加拿大的留学生配偶可以获得和学签持有者一样时长的开放配偶工签(OWP)。其实这件事还挺值得展开说的。
首先为什么留学生配偶可以申请这个开放工签。其实逻辑是这样的,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加拿大工签,都需要LMIA。但是有一些情况下可以免除LMIA,而留学生配偶就符合这其中的一种情况。这在移民局内部的code叫C42。
如果我们仔细看C42,其实会发现更多信息。具体官网链接我会放在最后。这里只说结论。就是留学生配偶要获得开放工签其实是要满足更多的条件,而不是仅仅有一个学签就可以的。除了有学签,这个留学生就读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发放毕业工签的项目。这句话很拗口,但是很重要。因为这就排除了就读语言项目或者一些私立院校申请人的配偶申请开放工签。在某些情况下,有些留学生一直在就读语言项目,而未进入实际专业课,但是也仍然有学签。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配偶也有资格申请开放工签去工作的话,可能直接就满足了一些省提名的条件,能直接去申请PR了。那么那个留学生可能就直接不读了,因为也在一起申请PR。这就是之前盛传过一阵的语言学签不让申请配偶工签的缘由。
另外一个著名的code是C41。这是给工签持有人的配偶免除LMIA的。留学生毕业之后如何给配偶申请工签就是看这条。当留学生毕业之后从事0AB类工作时,配偶就符合开放工签的申请资格,或者严格来说是符合免除LMIA的资格。所以留学生的配偶并不能靠自己有工作去续签开放工签(当然可以靠雇主担保申请雇主工签),反而需要留学生毕业后去找到特定工作才能得以续工签。
还有一个事情也值得一说。那就是移民局还规定了一个概念叫做主申请人(Principal Foreign Nationals)。就是在一段关系中,先申请学签或者工签的那个人,在这段关系里就一直是主申请人。而主申请人不能够再申请配偶工签。还是有点拗口,举例说才好理解。
如果一个学签持有者的配偶获得了开放工签,然后也找到了0AB工作,那么是不是这个时候可以让读书那个人也去申请开放工签了?这个看起来似乎就是C41规定的情况。这种算是漏洞,移民局通过规定了主申请人这样的情况堵住了。
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一个学签持有人来了之后,不想读书,让配偶去申请学签,然后自己再去转配偶开放工签,是不是符合C42的情况。很遗憾,再次被主申请人这条给堵住了。
最后放上官网链接: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corporate/publications-manuals/operational-bulletins-manuals/temporary-residents/foreign-workers/exemption-codes/public-policy-competitiveness-econom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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