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两名中国男子持刀刺伤同胞被判5年,不服判决两度上诉 据柬媒报道,2022年11月23日上午,最高法院听取了两名被下级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中国男子的上诉。 最高法院审判长孔斯林表示,两名被告人是:许某某,男,21岁,中国人;穆某某,男,23岁,中国人。 两人涉嫌于2019年在西港第4区第3村持刀刺伤一名中国受害人,并勒索财物,于同年7月9日被西港警方逮捕。 西哈努克省法院于2019年12月17日根据刑法第363条和第357条,以“使用武器好和严重抢劫罪”的罪名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 他们提出上诉,而上诉法院维持对他的判决。 他们还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上午宣布决定。 28 views菲城网 伊人,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