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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收賄款洩警隊運作 認罪後「彈弓手」欲推翻答辯 官:唔高 | 被捕人士資訊部

前警員涉收賄款洩警隊運作 認罪後「彈弓手」欲推翻答辯 官:唔高興就要改呀?

【獨立媒體】一名29歲前警員涉嫌向貸款公司董事收取13,300元賄款,以回答有關警方運作的查詢,並透露警方慣用的調查方式。他另涉未經許可下,向同一小隊的警員索取約一萬元貸款,惟遭對方拒絕。前警員及公司董事皆遭廉署起訴,今(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前警員原表示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惟其後突然「彈弓手」申請撤銷認罪答辯。

裁判官覃有方批評「唔高興就要改呀?」,質疑被告曾是警員「冇理由唔知法律程序㗎」。前警員又稱已找私人律師,最終卻稱律師「趕唔切」到庭,申請押後至下周一才處理。法庭由早上至下午一共四度押後案件,覃官狠批「你估呢到酒樓呀?book 位咁樣呀?」,形容被告「騎劫」法庭、做法「好茅」,直指被告以「走後門」方式來達至更改答辯及押後的目的,法庭別無選擇下只能批准押後。

被告蘇靖峰(29歲,報稱前警員)原表示承認一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及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法庭短暫押後案件以待控方處理案情,但再度開庭時,當值律師突指被告的指示有變,希望撤銷認罪答辯,並申請押後本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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