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在蘋果案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發布煽動刊物罪,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於去年10月申請加入辯護團隊獲批,惟律政司上訴至終審法院不果後,人大於去年底釋法,國安委建議入境處處長須拒絕 Tim Owen 的工作簽證申請。黎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國安委和入境處處長的決定逾越《國安法》第14條的權力。《國安法》指定法官、首席法官潘兆初今(19日)頒布判決,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判詞指只有中央政府有權監督國安委,而特區法院作為地方行政區域的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任何司法管轄權。對於黎一方質疑國安委工作不受控制,判詞反駁這觀點完全無視《國安法》第12條下,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