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1 17:01:58
辖区居民金某到共和县公安局报警称:2022年4月18日,其农商银行卡内的1.9万元被人取走,收到取款信息后才发现该卡已经丢失,请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挽回经济损失。
【调查与处理】在经过前期受案初查后,2022年6月16日,我局经侦大队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在辖区某汽车销售店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查,2022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报案人金某(系亲属关系)与家人上坟回家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洗车时在其驾驶的白色雪佛兰轿车副驾驶座位旁捡拾到一张银行卡,经仔细查看该卡尾号后得知是金某的银行卡,但其未返还银行卡,后到银行尝试输入密码后解码成功。2022年4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朋友柳某所在公司,谎称银行卡是妻子的,随后将被害人金某卡内的1.9万元进行盗刷,扣除手续费实际到手现金18950元,并将18950元用于个人消费。
【法律分析】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
1.保护个人信息:要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
2.不轻信他人: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避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设下圈套的机会。
3.不贪图小利:信用卡还款选择官方可靠的渠道,如自动存取款机、网点柜台、手机银行APP等。
4.不透露密码:为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设置复杂程度较高的密码,不能将银行卡密码写在银行卡正反面,不向任何人透露或转发短信验证码及其他形式动态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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