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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報導 呂世瑜認罪未獲全數認罪扣減 上訴庭批出終極上訴證明書 | ⚠️反送中 文宣谷 Channel⚠️

#法庭報導
呂世瑜認罪未獲全數認罪扣減 上訴庭批出終極上訴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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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理大男學生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認罪後減刑至3年8個月,惟控方指出「案情嚴重」類別最低刑期為5年,法官終改判囚5年,換言之未能獲全數三分一認罪減刑,掀起《國安法》刑期分級制的法律爭議。呂去年上訴遭高院上訴庭駁回,他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之證明書,早前以書面方式處理而毋須聆訊。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相關議題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批出證明書,把問題交由終院處理。稍後呂須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家庭主婦認FB、Twitter發煽動帖文囚4月 幼子親撰求情信 「請你放我媽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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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家庭主婦涉自去年6月起,在 Twitter 及 Facebook 轉載港獨及煽惑憎恨中共等帖文,包括提到以黑色洋紫荊旗作香港「國旗」等,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判囚4個月。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12歲幼子的求情信,當中提到「媽媽已不在家一個月了。請你放我媽媽回家,多謝你」。辯方指被告需要獨力撫養四名子女,希望能盡快服刑完畢回家。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拒絕接納作有效減刑因素,指煽動是嚴重罪行,顯而易見會招致牢獄後果。

男子私了的士司機鄭國泉囚3年 遭律政司覆核成功加監一年 上訴庭: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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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6日有市民抗議《禁蒙面法》,深水埗有的士被圍堵,並剷上行人路撞倒兩名女子,一人骨折,司機鄭國泉其後遭「私了」。34歲人力資源經理涉用傘施襲,去年認暴動罪判囚3年,原定今年7月出獄,惟其後被律政司覆核刑期成功,遭加刑一年一個月。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本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事主隨時可致命,他沒有永久傷殘「純屬僥倖」。上訴庭認為當天暴動並非完全偶發,原審忽略了涉案者私自處決不同背景或立場人士,而被告罪責也不只是中等程度,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原則犯錯,必須糾正」。

前區議員盧俊宇訛稱被截查判社服令 律政司申加刑遭拒 上訴庭:重新判刑不符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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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旺角警署外聚集 18歲女學生認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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