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 Mystery Box with random crypto!

六四和平集會案 8 被告被判囚 4 月 2 周至 14 個月 去年六四和 | 實時現場新聞直播(及 獨家實時消息)

六四和平集會案 8 被告被判囚 4 月 2 周至 14 個月

去年六四和平集會,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 3 人不認罪受審,上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三人連同於開審前認罪的 5 人,即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一同於今(13 日)判刑。

法官胡雅文表示,各被告傲慢地認為悼念六四比保護其他人的健康或公眾衞生更為重要,有須要判處阻嚇刑罰,最終判處 8 人監禁 4 個月 2 星期至 14 個月。

當中就李卓人和黎智英的刑期,法官認為將本案刑期,與早前其他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刑期同期執行,是公平和合適的做法。換言之,兩人面對所有定罪的總刑期,維持監禁 20 個月。

相關報道:
六四集會案求情 鄒幸彤:有良知的人不怕牢獄 何桂藍:判刑針對去年現身維園港人
【六四和平集會案】鄒幸彤陳情全文:當集體行動受譴責 對個人的憐憫只是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