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指定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港區國安法 #港大學生會 D1:張 (19) D2:郭 (20) D3:杜林 (18) D4:容 (19) 控罪: (1) 宣揚恐怖主義罪 4人一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 (2) 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本控罪乃控罪(1)的交替控罪。4人一同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 控方申請押後,不反對D1及D4就保釋條件申請更改。 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D1 申請報到減至每星期三次(申請獲批 ) D4 申請報到減至每星期三次(申請獲批 ) 案件押後至2022年01月20日1430作提訊,被告期間以原有及已修定的條件保釋。 207 views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