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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理大 #審訊 [16/33] D2: | 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理大 #審訊 [16/33]

D2: 盧 / D4: 鄺 / D7: 柯
D8: 陳 / D12: 吳 / D13: 黃

控罪:
(1)暴動 [D1-18]
(7), (11), (14)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2, D7, D12]
(19)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8]

背景:於2019年11月19日首次提堂,D4及D9的保釋申請被拒,D4一直還押至2020年3月18日於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席前獲批保釋。

主控: #林芷瑩大律師 #余祖晴大律師
D8代表律師: #藍凱欣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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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段內容從缺 -
小休後就特別事項重召早前2名證人

傳召A6
證人承認拘捕D13時無作警戒,由宣佈拘捕到交付11781歷時1-2分鐘。控方問當時環境容許警戒嘛,證人回答現場好多人被扣留,不適合警戒,指他正等待交接疑犯。

傳召 PW22 何天佑 11781
11月18日證人冋amA6交接被告,及後帶往紅磡警署拍照,期間主要工作係防止走犯。證人不是拘捕D13警員,從A6接手D13時知道已作拘捕,但不知A6有否警戒D13。證人指警戒和發羈留人士通知書不是他的責任,當時身上也無羈留人士通知書。忘記由初次接觸被告到拍照階段,被告有否要要求見律師。控方問如有仼何人在羈押期間要求見律師會如何處理,證人指會反映給值日官。忘記被告有否於紅磡警署要求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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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相簿現階段只引入9,10號證物相,並讀出新承認事實。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10:0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