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三庭 #陳志輝裁判官 #新案件 #0612金鐘 梁(27) 控罪: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2)條 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香港夏愨道附近與身份不明的人一起,參與暴動。 保釋申請獲批,條件如下: 。現金擔保5000元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旅遊證件 。於報稱地址居住 。住所有所改變前24小時通知所屬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三次 案件押後至6月27日09:30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轉介文件。 感謝報料 1.3K viewsedited 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