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四庭 #王興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20200701灣仔 #裁決 D2:李(31) D1:原(30) 在4月21日去信法庭改為認罪, 5月22日還押至審結後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 控罪: (1)-(2)引起公眾妨擾罪 兩位被告各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02號至308號集成中心外引致煙霧發放,而對公眾造成妨擾。 =====================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辯方代表:#馮振華大律師 #梁麗慖大律師 ===================== [1000開庭] 裁定D2罪名成立,索取背景報告,還押候判 王官望控方通知D1法律代表石大律師提早一星期呈交求情陳詞及要求控方提供相關案例。 [1146完庭] 案件押後至2023年7月8日(星期六) 1000為兩位被告作判刑,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監房看管 。 (詳情後補) 感謝臨時直播員 504 views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