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李運騰法官 #港區國安法 #賢學思政 #保釋申請 D1:王逸戰/賢學思政召集人(20) D2:陳枳森/前賢學思政秘書長 (20) D3:朱慧盈/前賢學思政發言人 D4:黃沅琳/前賢學思政發言人 D1、D2法律代表: #黃宇逸大律師 律政司代表: #李庭偉 高級檢控官 控罪: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及23條 和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詳情: 被控於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包括首位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黃沅琳及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10:10法庭廣播 10:15開庭 10:20 D1 辯方律師就申請保釋陳詞 10:34 D2 辯方律師就申請保釋陳詞 10:40 D3 辯方律師就申請保釋陳詞 11:08 D4 辯方律師就申請保釋陳詞 11:32 D1 D2 D4保釋申請被拒 D3保釋申請獲批 保釋條件如下: -保釋金1.5萬元 -父親人事擔保1萬元 -不得離港 -保釋期間不可搬屋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在報稱地址居住 -宵禁令 -每日警署報到 -期間不得干犯其他罪行 (更新完畢) 感謝臨時直播員 3.7K viewsedited 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