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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20200524銅鑼灣 #不服定罪及刑罰 | 法庭文字直播台

#高等法院第廿二庭
#張慧玲法官
#20200524銅鑼灣
#不服定罪及刑罰上訴

李志宏/前沙田區議員(27)

控罪:喧嘩或擾亂秩序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堅拿道東及軒尼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其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審訊後罪成,於2022年7月28日被判處7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於2022年8月9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原訟法庭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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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指當時並沒有任何暴力事件發生,只是投訴執法人員濫用暴力,引致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的風險不高。

法官指聽罷雙方陳詞指需時考慮,擇日作裁決,期間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庭外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