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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0:40:06 黎智英囚14個月 8.31案求減刑 與李柱銘何俊仁就8.18案上訴

【東方日報】上周五(16日)黎智英分別就前年8.18日及8.31的2宗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合共入獄14個月。而8.18案中另外2名被告何俊仁及李柱銘則被判緩刑。3人昨日(20日)分別就8.18案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定罪及減刑;而黎智英同時就8.31案提出減刑申請。

他們現同時就8.18案件被定罪以及判刑提出上訴。在此案中,黎智英被判即時監禁12個月,李柱銘被判監11個月但緩刑2年,何俊仁則被判監12個月但緩刑2年。

至於8.31之案件,黎智英在此案被判即時監禁8個月,其中2個月刑期與8.18案的刑期分期執行。他現在亦就此案的判刑提出上訴。司法機構暫時仍未就這2宗上訴案安排聆訊日期。(全文)

#20210421新聞 #0818維園 #0831灣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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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10:20:25 右眼受傷少女就警方取其醫療報告 覆核上訴被駁回

【香港電台】前年在反修例示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早前提出司法覆核,不滿警方申請法庭手令,取得她的醫療報告,並拒絕提供手令副本。她被判敗訴後提出上訴,上訴庭下午頒下書面判詞,駁回她的上訴。(原文)

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20210421新聞 #0811尖沙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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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9:36:41 會計師兩度將乾冰混可樂掟入警署引發巨響認罪囚4個月 官斥公然挑戰警方行為不智

【蘋果日報】中年會計師去年6月兩度將乾冰放入載有可樂的樽,繼而掟入旺角警署,引發巨響。會計師事後被拘控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改控罪為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被告承認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求情透露患有情緒病,受當時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公然挑戰警方,行為不智,判囚4個月。

被告原本被控兩項製造爆炸品罪以及一項管有爆炸品案。控方今日修訂控罪,改控兩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以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罪指被告去年6月19日及30日在旺角警署作出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的行為,以及管有可樂樽、碎片及乾冰。

徐官形容被告不理後果,將涉案物品拋入警署有機會危害人命及財物,更有機會傷及只是路過的無辜人士,行為非常不智,幸好當時沒有人受傷。考慮案情後,認為即時監禁無可避免,就兩罪判處4個半月監禁,認罪後減至3個月,其中一個月分期執行,共判囚4個月。

被告聞判後被押入犯入欄,進入囚室前向家人揮手及用手指做出心形手勢。(全文)

#20210421新聞 #20200619旺角 #20200630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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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8:52:18 年輕女售貨員非法集結蒙面罪成囚4個月 官:擾亂秩序目無法紀

【蘋果日報】前年10月5日實施蒙面法,黃大仙區有人堵路及將磚頭擲出馬路示威,警方到場驅散,並在附近的摩士公園樓梯拘捕戴著口罩的女售貨員。她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罪成,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曾掘磚及將垃圾置於馬路上,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而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身份,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鍾官續指,被告參與上述擾亂秩序的行為,曾掘磚及將垃圾置於馬路上,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鍾官最終就被告的非法集結罪判處4個月監禁。

至於使用蒙面物品罪,鍾官指當警車到場後,被告立即與其他示威人士逃跑,走上附近公園的樓梯。她當時身穿黑衣、戴口罩及鴨舌帽。警員拘捕被告後,在其背囊內搜出雨傘及替換衣物等。鍾官認為示威者蒙面有助隱藏個人身份,導致使用暴力時沒有顧忌,有壯膽之用。而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被告身份,鍾官就此罪判處她監禁一個月,並與另一罪名刑罰同期執行。(全文)

#20210421新聞 #1006黃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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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7:55:36 可疑男持斧頭 現身終審法院

【蘋果日報】早上10時25分,一名男子手持斧頭在中區昃臣道終審法院外徘徊。警方接報到場截獲該名男子,案件列藏有攻擊性武器,現正調查其動機。事件中無人受傷,法院運作如常。(原文)

#20210421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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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6:36:03 認刑毀何君堯辦事處 19 歲男學生原判感化 律政司兩度覆核 上訴庭改判教導所

【立場新聞】19 歲男學生被指於前年 7 月,損毀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豐中心的辦事處,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原審裁判官溫紹明原判感化 1 年,律政司不服判刑提覆核,裁判官改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不服判刑,再度提刑期覆核,獲高院上訴庭批准,撤銷原有判刑,押後至今日 (21 日) 為男學生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後判刑。上訴庭今指考慮所有因素後,認為判入教導所最合適,稍後將頒布書面判詞。

男生聞判後一度以雙手抱頭,旁聽人士著他「撐住呀!」。何君堯昨於 FB 貼文表示,收到答辯人就事件的道歉信,並表示接受道歉及原諒對方,又稱「機會是給予真誠認罪的人的」。

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早前陳詞指,案件中有其他人負責「把風」,增加偵查難度,正如本案有多人犯案,但警方現只拘捕兩人,且案中亦有其他加刑因素,但原審裁判官沒有充分考慮,包括針對政治人物的辦事處,事後須裝修數個月,未能服務當區居民,而何君堯議員的職員再為該辦事處購買保險亦有困難。蕭又指答辯人獲判感化後,一度涉非法集結被捕,其後「踢保」,律政司認為雖然答辯人暫未被控非法集結,但原審裁判官判刑時應考慮他曾因涉非法集結而被捕。(全文)

#20210421新聞 #0722荃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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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5:54:21 陳淑莊等人涉違限聚令 辯方要求剔除酒吧負責人口供

【頭條日報】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在去年4月與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近30人,在旺角HANDS酒吧內聚集,該酒吧負責人又疑未有替顧客量體溫及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枱,三人各被票控違反限聚令及酒吧禁令等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踏入第3日審訊。

辯方大律師陳仁杰昨日爭議,警員黃沛東替陳偉才錄取口供前未有作出警誡,黃對此亦直認不諱。陳大狀認為陳的口供屬不正當取得,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權剔除,以確保審訊公平。

鄭念慈裁判官今裁定特別事項表證成立後,控方陳詞強調,由於當時黃未有合理懷疑陳偉才干犯罪行,其調查僅針對陳淑莊,故才未有向陳偉才作出警誡,此做法並不違反守則。控方又指,即使黃未有施行警誡,但當時陳偉才主動要求聯絡律師,並在獲得法律意見後三度行駛緘默權,拒絕回答警方提問,顯示他明顯知悉自己的法律權利。(全文)

#20210421新聞 #20200402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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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3:56:13 「金正恩」煽惑包圍新屋嶺加刑囚13個月 上訴庭頒判詞:誣衊警方性侵殺人罪責極嚴重

【蘋果日報】網名「金正恩」的地盤工前年9月在facebook發文,內含「黑警」、「全民包圍新屋嶺」及「救出義士」等字句,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原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遭律政司覆核刑期。上訴庭早前改判地盤工入獄13個月,今頒下判詞解釋,指被告誣衊警方以極端和殘忍的手法性侵女示威者,甚至活生生打死男示威者,引起憎恨及仇視警方情緒,挑戰警方執法,罪責極嚴重,必須判即時監禁的阻嚇性刑罰。(全文)

高院上訴庭判案理由書

#20210420新聞 #網上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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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13:24:17 母親節攜天拿水雷射筆赴商場示威 兩少年判入勞教及更生中心

【蘋果日報】網民去年5.10發起「母親節和你Sing」,高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警方闖入旺角MOKO新世紀廣場,發射胡椒球彈並拘捕多人。兩名17歲及15歲的少年因管有天拿水、雷射筆等物被控,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還押至今日判刑。辯方求情指15歲被告希望繼續學業,未來向工程方向發展,冀法庭可用不影響學業的方式判刑。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更生並非唯一量刑因素,考慮到兩人年紀及案情嚴重,認為須判拘留式刑罰,分別判兩人進入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全文)

#20210420新聞 #20200510旺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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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09:13:54
今早去壁屋懲教所探鍾翰林(Tony),前「學生動源」召集人,被控違反國安法,因只有廿歲,現在壁屋懲教所還柙,超過半年。

Tony自言肥了少許,在獄中勤做運動,也多讀書,現在正找世界各地的民主運動的書來讀,例如《台灣最好的時刻》、《妖風》、《庫德的勇氣》、《獨立革命的世界史》、《民族的重建》等。

他知道牆外的大家對他十分愛惜,有收到解悶工廠,食私飯也有支援,將會透過「和你送花」向家人表達心意。他跟職員相處OK,請大家放心。

他現在在壁屋的大棚生活,也見過不少手足,可以幫到盡量幫,但會好好學習做一位在囚人士,希望可以好捱一點。他的朋友定時都有探監,亦有到石牆花取物資,供他每月雖然身處監房,但他的消息靈通,掌握手足被濫捕濫告濫囚錮的情況。至於他自己,已有最壞的打算,他甚至認為今時今日參與社運,必須要有最壞打算。

後天(今個月22日)就是他的生日,請大家寫信給他,留下祝福語句,讓在監房的他有一點暖。

邵家臻

相關資料:【為翰林徵求讀物】及【生日送暖比鍾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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