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1 10:13:21
#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指定法官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審前覆核
案件 WKCC3633/2021
下午進度
控罪: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徐漢光(36-71) 已還押逾一個月,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主控: #張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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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開庭,D1在休庭時無見過控方,又睇文件
15:20 控方對辯方的建議陳辭:未能與辯方就問卷達成共識,雖然未知有多少證據,如果法庭不批准附屬聆訊,相信審訊可以在兩日内完成
15:40 代表D5的戴資深作出陳辭,有四點建議
15:48 裁判官考慮完,不作初步聆訊
15:55 裁判官要求雙方以書面呈交做PTR問卷時遇到的問題,休庭20分鐘
16:55 再開庭,裁判官提出四個項目請雙方回答
證物:D3有notebook 和錄影會面紀錄,D4有錄影會面紀錄
證據:
- 兩次各被告的記者會紀錄
- 150小時有關64的影片
- 從64紀念館搜證的60盒證物
17:22 張主控確認需要多兩個月去提供進一步證據
17:40 裁判官問自從上次拒絕保釋,至今情況有無改變?
17:48 張主控認為情況可能有少許轉變,但案件本質上無變,各被告性格、背景並無改變,對影響國安無改變,以肥佬黎案件作例
17:57 D2律師就保釋陳辭,控方至今無提出證據證明支聯會和被告係外國代理人,只係強行跟國安法連上關係;有關證據已被警方搜證,被告已不能接觸證物;提出保釋條件;被告已經被還押兩個月
18:12 D3 & D4 無保釋申請,D5 律師陳辭中
18:27 明天10:30 決定是否批准保釋,決定下次PTR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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